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的歷史由兩個截然不同的部分組成:其中一部分是一個移民家庭及其后代譜寫了一段美國式的成功故事,另一部分是當代華爾街人士把他們的成功徹底葬送。我們或許可以把這個悲劇背后的教訓稱為“雷曼十訓”。
第一,要始終留有退路。最初的雷曼兄弟是19世紀40年代從德國巴伐利亞移居美國的。他們先是在美國南部走街串巷兜售日用品,后來在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當起了棉花經紀人,建立起自己的事業(yè)。美國內戰(zhàn)臨近時,他們拓寬了自己的選擇,開始北上紐約,在那里建立了自己的銀行。而2008年9月,雷曼最后一位掌門人迪克?富爾德(Dick Fuld)在等待毀滅來臨之時,卻沒有這樣的退路。
第二,政府里要有人。從泰迪?羅斯福(Teddy Roosevelt)到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雷曼兄弟跟歷任美國總統(tǒng)都說得上話,但富爾德之流的債券交易員上世紀80年代接掌雷曼后,此類聯(lián)絡就中斷了。這是些注重短線交易的商人,而不關心長期建立起來的關系。相比之下,自上世紀30年代以來,高盛(Goldman Sachs)一直呵護著與政府的關系。2008年危機爆發(fā)后,當小布什(Bush)政府的財政部長、高盛前掌門人漢克?保爾森(Hank Paulson)分發(fā)紓困資金時,他的老東家分得了很大一份,而雷曼兄弟卻陷入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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