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大企業病”指的是一家成功企業由于規模擴張,機構臃腫,業務龐雜引發的冗員眾多、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發展停滯的現象。這里的“大企業病” 并非是嚴謹的經濟學定義,而是對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出現組織臃腫、創新乏力、戰略失焦、效率低下、文化僵化、市場響應遲緩等綜合癥候的形象化概括。這一概念最早是日本立石電機株式會社(現歐姆龍株式會社)時任會長立石一真于1983年在卸任公司總經理的媒體記者會上(參見立石一真,《永恒的開拓精神-我的經營實踐論》,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89。袁寶華做中文版序)提出的。
簡單來說,大企業病是一家企業成長過程難以避免的“成人病”和“慢性病”。從社會發展和積極角度理解,大企業病也許是上帝為了維護市場經濟中的公平交易,避免出現各種形式的壟斷而向企業施加的一道“魔咒”。這事實上是我們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很難看到一家企業做到基業長青,成為百年老店的現實原因。有統計表明,中國民營企業的平均壽命不足7年,97%的企業沒有活過2年。
那么,一家身患大企業病的企業通常會表現出哪些典型的癥狀呢?我們以享譽百年,甚至對很多旅行者而言一度“非波音,寧不飛”的美國波音公司(《波音的大企業病》)和在致股東函中主動提及向“大企業病”開刀的中國民企阿里(《求變的阿里》)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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