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過去了,關于此次全球金融危機,我們了解到了什么呢?我們現在仍沒有一個結論性的理論,但我們遠比2007年8月時知道的多。例如,我們知道:即使往最好的方面講,簡單的單一因果解釋也是不充分的;這類解釋極有可能是出于偏執和懶惰。如果你仍在指責美聯儲(Fed)前主席艾倫?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或各國央行行長,那說明你還沒搞明白。
你也不能用貪婪和獎金發放等“軟”因素來解釋。這些因素的確起到一定作用,但它們無一能在此次危機爆發之時充分解釋其原因,因為這些因素許多年來一直存在。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首先是一次經濟政策危機。此次金融危機是經濟危機爆發的必要條件,但僅憑它自己不足以引發經濟危機。經濟與金融之間存在互相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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