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美的創始人,黃光裕失去自由已近兩年。然而,在由黃光裕家族主動發起的國美控制權爭奪大戰中,身處“囚徒困境”的絕不僅僅是黃光裕。
事實上,在歐美等公司法理勃興的資本市場,公司的控制權爭奪從來都是司空見慣之事,并成為制約公司控股股東及管理層的有效的外部治理機制,特別是隨著公司股權的分散化趨勢,無論是股東之間的爭奪,抑或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爭奪,都能夠在公司法理的框架內用法律技術解決,而至于公司的“主權是誰”的問題則早已被視為“落伍”的概念被歐美公司法所拋棄。
然而,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基于中國家族企業根深蒂固的傳統,在公司控制權的爭奪上,“公司的主權是誰”則是一個承載了情與理、德與法等諸多情緒的超法律范疇,而這種多元情緒的糾結,使得本來一目了然的國美控制權爭奪過早陷入了了殘局和亂局。
您已閱讀19%(344字),剩余81%(1430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