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許宗衡被判死緩的消息令人吃驚,大家不明白一個鯨吞數(shù)億、性糜爛以及為害一方的大貪官,罪行何以僅剩一項縮水至三千多萬的受賄?他又是如何交代同伙立下了可饒恕的功勞?一切都是那么神秘莫測,真相的鐵門緊鎖著,大眾只是覺得許宗衡有能耐讓自己不死。
一項統(tǒng)計表明,近三年,副部級以上十八名貪官無一人被殺(五人被判無期徒刑,十二人被判死緩)。大家都明白,死緩意味著什么,這是生路的代名詞:立功減刑,保外就醫(yī),提前出獄,逍遙法外。而且,他們在獄中享有一般犯人難以想象的待遇,這種待遇與入獄前的級別成正比,陳希同、陳良宇等人的“貴賓待遇”令工薪階層為之眼熱。他們總算明白“一日為官,終身是官”的道理。
他們?yōu)槭裁床凰溃窟@個斯芬克斯之謎一直縈繞在中國老百姓心頭。據(jù)說,當代幾個政客在推翻前任領(lǐng)導(dǎo)人后,提出了不殺“政敵”的意見。將大大小小的貪官置于政治爭斗失敗者的角度考量,貌似人道,只不過這種悲憫之情,是以犧牲法律和正義為代價的。在不徹底追究罪惡的實用主義策略下,玩世者得到了最大的好處,這些對國家人民犯下滔天大罪的惡人,作為“識時務(wù)者”而得到可怕的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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