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政府正忙于在2月底之前完成國際債權人要求的眾多改革措施,以獲得各方經過數月事關重大的討價還價后、于昨日凌晨敲定的1300億歐元紓困。
苛刻的條件和緊迫的期限反映出,在希臘未能履行近2年前達成的上一輪1100億歐元紓困的條款后,債權人“三駕馬車”——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歐洲央行(ECB)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希臘完全喪失了信任。
最新的要求包括,作為紓困條件,希臘必須實施幾十項“先期行動”,從解雇表現不佳的稅務官員,到立法開放封閉的行業,從收緊反腐規則,到最遲在6月至少準備好出售兩家大型政府控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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