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研究報告首次獲得廣泛關注是在1979年。當時,我在那份與另一位年輕學者合寫的報告中指出,英國許多大公司根本沒有繳納企業所得稅。在我的合著者從英國央行(BoE)退休之際,該問題再次浮出水面。
本周召開的八國集團(G8)峰會對保密法規和避稅港問題提出了譴責。但該問題的根源并非在百慕大群島或者海峽群島(Channel Islands)。避稅行為發生在G8國家。正確的切入點應是解決G8自身企業所得稅在結構和執行方面的缺陷問題。
企業所得稅是針對企業為其股東所賺利潤征收的稅款。因此它既是對企業活動的征稅,也是對股東的征稅,但它設計得不夠理想,無法實現這兩個目標。無論從管理方面還是從經濟方面說,它都不是非常健全的。企業所得稅稅制復雜,很容易避稅,嚴重扭曲了企業的投資和財務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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