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律師團的一位成員表示,在香港度過了過去的半個月后,斯諾登為了避免美國要求引渡可能引發(fā)的漫長官司,還是選擇了離開。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Albert Ho)稱,這位因為泄露敏感文件而被美國當(dāng)局緝拿的前美國情報合同工選擇避難地點時“做了功課”,但他低估了在香港會遇到的困難。
“很明顯,他在來港前并未三思……他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復(fù)雜性,”何俊仁稱,“他認為香港是治理良好、法治受到尊重的地方,他將在這里得到法律的保護。這固然沒錯——但實際情況遠比這要復(fù)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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