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湖南湘潭婦幼保健院的悲劇已舉國皆知,從目前媒體報道的信息來看,不管是醫院還是患者家屬,在孕婦搶救過程中都沒有大的過錯,醫生盡力、病人家屬也未耽誤搶救。但是,即便如此,雙方在孕婦死亡之后,卻仍然陷進了中國式的醫患糾紛之中。
可以說,從一開始,醫院的行為就為矛盾的激化埋下了種子。產婦死亡之后,醫院未第一時間直接通知告知,一直拖延,封閉手術室的門,讓家屬處于“活不見人死不見尸”的焦慮之下,與此同時,卻暗地去通知村干部,輾轉多人,噩耗最后才傳到家屬耳中。這既不合情理,也不合規范。
醫院這么做當然是錯了,但退一步想,醫院這么做并非沒有理由?;颊咚劳?,家屬會鬧事,醫生人身安危會受到威脅,這是一個基于常識的大概率結果。事實上,從后面的結果看,醫院的估計沒有錯,家屬沖擊手術室,打砸行為事實上存在,從現在情況來看,一定也是白砸了。除了財產損失,還有對醫護人員的潛在人身威脅。家屬后來也承認:“事后回想起來,心里都有一些害怕,如果直接面對手術室的醫生護士,當時真可能當場沖突起來”。所以,院方企圖拖延時間來爭取緩沖,企圖通過村干部途徑來勸解的做法,雖然違規,但卻是可以理解的,很難義正詞嚴的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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