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報告顯示,在2014年,中國采用刑事訴訟作為社會控制手段的案例明顯增加,改變了過去以特殊措施應(yīng)對的方式。
在近幾年里的政治鞏固及反腐運動中,許多異見分子遭到打壓。包括律師許志永和維吾爾族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在內(nèi),多名立場溫和的知名社會運動人士被判處較長刑期。
中國安全機關(guān)行事方式的變化,突顯了“法制”和“法治”的沖突,前者是利用法律維持權(quán)威,后者則意味著法律權(quán)利高于政治權(quán)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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