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禁止高級官員的親屬在該市(在某些情況下限制范圍為全國)經商辦企業,以試圖遏制猖獗的裙帶關系。
主管市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區政府和法院的官員的配偶,被禁止在全國任何地方擁有或經營私營企業。這些官員的子女及其配偶被禁止在該市(或官員管轄的地區)經商辦企業。
上海市《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是迄今最嚴格的,但似乎沒有針對某些最常見的濫權行為。許多官員的子女或配偶通過復雜的公司架構網絡,利用委托代理、假名或假身份證來掩蓋其持股,以此經商辦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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