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媒體發達的時代,任何消息不脛而走的速度都非常之快,關于教師體罰學生、教師對學生使用言語暴力和凌辱的新聞也總是不絕于耳。但是代表官方的教育局或學校對涉事教師做出處理之后,依然“眾怒難平“。這個“眾怒”不是家長和學生的怒,而是相當多教師的怒氣難平,這又是什么原因呢?“必須讓學生有所懼怕”是否是某些教師群體中的一種“次文化”呢?除了懲戒,我們究竟還有沒有辦法令學生”聽話”呢?
11月2日,一封哈爾濱某小學家長寫給學校的公開信在網絡上廣泛傳播,之后被投訴毆打、辱罵、花式罰站學生的教師很快被開除。但是事情并沒有像人們想象的那樣平息,此事經網絡媒體多次轉載之后,寫公開信的家長承受了巨大壓力。
這讓我想起不久前發生的另一件事情。有個孩子被罰站,孩子的父親“趙副所長”利用警察職權“罰站”了老師。我的一位朋友蔡朝陽寫了一篇評論《趙副所長正是何老師的好學生》,認為“趙副所長”和涉事何姓老師的濫權行為出于同一個邏輯。他在文中說,有些學校對學生行為的管理不過是“威嚇與規訓”,學生噤若寒蟬的背后是對權力的屈從,并提倡武漢名師徐莉主張的那種“沒有責罰與羞辱的教育”。這篇很快成了“十萬+”的文章和哈爾濱剛剛發生的這件事情,都迎來了洶涌的評論,除了正面的評論之外,還有很多帶著明顯的忿忿不平。他們的“怒”,除了表現為謾罵之外,最為突出的就是——“老師要有懲戒權”,“現在學生多難管,你來當老師試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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