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有新聞爆出幾件類似的事情,內容大致是某大學教授被學生舉報“講課不正確”,重者甚至“因言獲罪”離開講臺。我想結合自己的經歷,從教育的角度談一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如果我們的基礎教育培養出來的學生,到了高等教育階段仍然對何謂“正確”有著“非黑即白”的認識,那么一定是教育的過程中出了什么問題,教出這樣的學生也可謂是現代教育中的一種恥辱和失敗。
“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維方式和不恰當的管理,害了學生,害了教育
毫不諱言,我曾經也做過一次“告密者”,那是在我的第一個初中一年級(我讀過兩次初一),當時我是一名學生干部,有一天被教導主任叫到了辦公室,給了我一張表,要求我誠實記錄每個老師上下課的時間等情況,一周交一次。當時,我們的英語老師有一次上課大遲到,大概遲到了20多分鐘,我就如實記錄上交了。后來英語老師找到我說,她辛辛苦苦去幫我們拿英語磁帶,我卻報告她遲到令她傷心難過。當時的我因為事先對老師遲到原因并不知情而內心委屈,而且左右為難,這位英語老師是我特別喜歡的老師,我也不想看著她難過,可是我也不敢違抗教導主任的命令。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后來這件事大概是這樣結束的,英語老師和我一起去找了教導主任一次,說明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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