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監管機構已在一項反饋意見中要求范達集團(VanEck)“補充說明”其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業務的發展情況,這似乎偏離了北京方面此前的規定,即申請設立全資基金管理子公司者,資產管理規模應在國際上“居于前列”。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CSRC)上周四發布了一份官方文件,對范達集團去年10月29日提交的設立一家新的零售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提出了詳細反饋意見。
中國證監會并未把焦點放在范達集團的資產管理規模上,而是要求范達集團“補充說明其ETF業務的發展情況”,以及與申請設立的這家新基金子公司相關的展業模式、發展規劃、“優勢”及相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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