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際貿易投資規則議題中有三個重要跡象:第一是國家傾向于締結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RTAs),這包含了諸如TPP、 TTIP、 RCEP等。第二,發達國家依然主導了全球多邊經貿進程的談判以及規則制定。第三,在二戰后美國建立起來的區域協定逐漸走向弱勢之際,RTAs和諸邊協議盛行并日漸成為主流。目前一些RTAs所涉國家基本有著共同的利益訴求,這些國家爭取在規則制定上成為先行參與者,并力推區域規則為全球新的標準。這可能成為打破國際貿易與投資壁壘的有力杠桿,WTO的核心價值已經成為一種最低標準的全球商業自由主義規范。
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PTPP),原稱為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最初由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成員國發起,是從2002年開始醞釀的一組多邊關系的自由貿易協定,旨在促進亞太貿易的自由化。TPP第一條一款三項規定,“本組織支持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促進自由化進程,達成自由開放貿易之目的。”這與WTO的精神是基本一致。 2005年5月28日,文萊、智利、新西蘭及新加坡四國協議發起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關系協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SEP)。隨后美國、澳大利亞、馬來西亞、越南及秘魯陸續磋商加入,原先不大的貿易圈在美國加入后其重要性迅速提高。
2010年11月,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高峰會的閉幕當天,與會九國同意美國總統的提案,約定于2011年11月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高峰會完成并宣布TPP綱要。同時,美國積極與東南亞各成員國進行協商,重申泛太平洋伙伴關系將惠及整個太平洋地區的各經濟體,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能成為一個統一的貿易體。泛太平洋伙伴關系可能成為整合亞太兩大區域的平臺,成為亞太區域內的小型世界貿易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