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格?科本(Craig Coben)是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前投資銀行家,最后一個職務是全球資本市場亞太區(qū)聯(lián)席主管。霍華德?費舍爾(Howard Fischer)是Moses & Singer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曾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高級出庭律師。
世界各地的政府和企業(yè)長期對美國在境外執(zhí)行其法律的方式感到不滿。但美國現(xiàn)在準備引入迄今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視的排放披露規(guī)則,從而將治外法權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美國已對歐洲的冠軍企業(yè)處以數十億美元罰款,理由是這些企業(yè)賄賂外國官員,從而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或者為伊朗和古巴實體清算美元交易,從而違反美國《與敵貿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即使相關行為發(fā)生在美國境外,而且不涉及任何美國實體。美國執(zhí)法的長臂還迫使外國公司遵守美國針對一長串國家的出口法規(guī)。近期,美國還被指責將美元“武器化”,以迫使其他國家服從其政策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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