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近日宣布中國已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建立了覆蓋所有國土空間、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登記制度體系。在這一信息得以公開的同時,關于即將要征收房地產稅的評論便紛至沓來。但確權與征稅之間并不存在的必然邏輯鏈條,特別是在當前房地產稅尚未立法,以及房地產市場正在深度拖累經濟運行的背景下,將不動產統一登記與房地產稅聯系在一起解讀不合時宜。
不動產登記根本目標應是保護產權
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首先是為了確定不動產的所有權。確定所有權是一個經濟與社會運行的元規則,私有、集體、國有等概念描述了不同的所有權體系,不同體系下的資源配置、權利分配、交易規則和定價機制是頗為不同的,在所有權基礎上可以繼續界定使用權、收益權以及交易權等其他的“權利束”配置。中國經濟改革開放的過程,簡單來看就是對于產權的逐步界定,并加強產權保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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