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很多國內外學者認為,繼美國次貸危機、歐債危機之后,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正面臨“硬著陸”風險,資產價格崩潰的明斯基時刻恐將降臨。自從1998年太平洋資產管理公司(Pimco)的保羅?麥卡利以“明斯基時刻”來描述亞洲金融危機以來,已故經濟學家海曼?P?明斯基的理論已成為解讀金融危機的圣經。然而,用明斯基的理論來分析中國經濟,我們會發現,中國出現“明斯基時刻”的可能性不大。
看空中國的專家、學者,多喜歡拿當前的中國金融市場與次貸危機前的美國市場相比較,認為中國現在的理財產品+同業模式,就類似于當時的房產抵押證券(MBS)+擔保債務憑證(CDO)模式,理財產品是投資標的證券化+CDO的變形,而逐層傳遞的同業業務,則如同CDO、CDO平方、CDO立方……的傳導性一樣,將風險隱藏到市場的每個角落。這一點我也頗為認可。
理財+同業的模式,簡單說,就是多家銀行的理財戶和自營戶,以同業存放或者購買對方理財產品的方式將資金層層轉包,最終由某一家銀行的理財或自營戶,去投資以信托收益權為代表的非標產品。此外,還有更復雜點的過橋模式,如通過明?;蛘甙当?,讓別家銀行替自己發行理財產品,然后自己再用買入返售方式買回來,作為風險權重只有25%的同業資產持有。這種模式有三個問題,第一,非標產品的資金流向通常是發放給貸款限制性行業(如房地產)和拿不到足額貸款的風險較高的企業,有點次級貸款的味道,由于同業存款經過多層傳遞,資金成本就會變得很高,具有更高的違約風險;第二,同業資金和標的資產存在期限錯配,具有流動性風險;第三;雖然同業存放表面上有各家銀行信用作保,但這就如同CDO一樣,其實是個風險傳遞的過程,一家違約,會引發一連串的違約,存在放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