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英國工黨(Labour Party)就業大臣芭芭拉?卡斯爾(Barbara Castle)推動議會通過了《同工同酬法》(Equal Pay Act),承諾在相同的崗位上,女性和男性的報酬一樣多。推動該法案的政治因素是著名的福特(Ford)達格南(Dagenham)工廠婦女罷工事件,其道德上的原因更是顯而易見。
然而該法案的經濟意義卻令人憂心。英國《金融時報》發表了一系列社論贊揚了平等的“原則”,對其具體實施效果則表示擔憂。例如,1969年9月英國《金融時報》的一篇社評指出,“如果過于嚴苛地強制實施同工同酬原則,雇主往往會更傾向于雇傭男性”;1975年12月29日該法案生效,第二天英國《金融時報》撰文寫道,一個“會讓很多女性后悔的”新時代到來了。
這種擔憂的經濟邏輯很簡單。不論出于偏見還是男女生產效率確有差別,雇主們愿意付給男性更多報酬。這必然意味著,如果一項新法案人為提高了女性薪酬,在更高的薪酬條件下,女性找工作將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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