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微金融、惠民眾”為訴求、以強化金融渠道為目標的P2P借貸平臺,在多間平臺倒閉及查封后,大批投資人血本無歸。正經經營的這類公司雖亦不少,但爆雷事件頻發后,網路貸、消費貸的形象重創,連普惠金融也遭魚池之殃。此時,與普惠金融及其投資人相關的一些問題,又重新浮出,諸如:金額微小就算普惠金融嗎?易于取得就算普惠金融嗎?還是,普惠金融有特別的價值取向?這種取向會造成普惠金融的投資人有特別要求嗎?
普惠金融又稱小微金融,由其英文microfinance可知,金額微小絕對是界定特質之一,而無論所涉商品是貸款、轉賬、支付、儲蓄、保險或租賃,都須具備這項特質。以貸款額言,國際上以“2.5倍指標”來判斷某筆貸款是否合規,而當貸款金額遠高于當地人均所得之2.5倍時,就不能算是微額貸款(microloan)。
但金額只是普惠金融的界定特質之一,當商品金額微小但服務渠道不足時,仍未達普及化標準。渠道不足問題,有些源于地理障礙,有些源于人為制度。前者包括因群山峻嶺、地勢險惡而造成的金融阻絕,而后者包括因法規要求、思維模式而形成的金融限制。有關于此,互聯網、大數據、金融科技的出現,的確化解了先前存在的部分阻礙,也強化了金融渠道的可觸達性。因此,許多原本被傳統金融所摒除者,如今透過手機APP就能便捷地取得金融商品,包括消費貸。金額數千元的消費信貸,無論在金額上、易取得性上,都符合普惠金融的前兩項界定特質,但它是普惠金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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