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2月10日發布公告,更新了根據美國《反補貼稅法》指定為“發展中國家”與“最不發達國家”的清單,因而取消了包括中國和中國香港在內的25個經濟體的“發展中國家”優惠待遇,這是否意味著今后美國的貿易政策將不再給予中國任何“特殊和差別待遇”,而會按照“發達國家”標準進行?認為中國綜合國力已經或即將趕超美國的人,是否應該狂噴香檳慶祝?
反補貼稅是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征收的進口貿易關稅,目的是抵消出口國補貼的負面影響。在進口國發現外國補貼其出口,損害進口國的國內生產者競爭力之后,經過合法調查才能強加這些關稅。根據WTO的規則,一個國家可以發起自己的調查并決定收取額外關稅,但前提是這些額外關稅符合關貿總協定的《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簡稱為《反補貼協定》)。
根據《反補貼協定》,尚未達到發達國家地位的WTO成員有權享受反補貼措施的特殊待遇,也就是說當一進口國開展反補貼調查時,如果對方補貼值很低或進口額很小,就應該停止該調查。
您已閱讀7%(423字),剩余93%(5539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