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高院二審判決被告“街電”兩項專利侵權成立,街電科技停止制造、使用涉案Anker設計12口產品,并賠償原告“來電”200萬元。
這是一個頗戲劇性的新聞。2017年5月,聚美優品高調宣布3億元收購街電后,陳歐透露公司還以總對價1億元人民幣,收購了三項專利權。當時我曾撰文指出,3項專利并不足以構成行業壁壘。幾乎就在同時,來電就向法院起訴街電侵害其實用新型專利權,今年5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街電敗訴,隨后,街電上訴。
中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此次二審結果為終審結果。不過對此結果不服,仍可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訴,申請再審。但一般來說,除非事關重大,上級法院下裁定暫停原生效判決,原判決并不停止執行。就判決來看,賠償200萬不算什么,關鍵是停止制造、使用涉案產品,各地工商只需一聲通知,商戶把產品下架,就會對街電產生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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